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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綿陽市人民醫院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院務會關於解除蘭越峰醫生聘用合同的決議,88名與會職工代表全部投了“贊成票”。此前,因舉報醫院存在醫療腐敗、過度醫療,蘭越峰坐在醫院走廊達700餘天,被稱“走廊醫生”。(5月7日《新京報》)
  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以及醫院相關規定,受聘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走廊醫生”從今年2月調查組發佈調查報告後一直拒絕上班,距今已經超過60天,且她已經長達兩年時間沒有參與工作;特別是醫院工會主席王清華說“就在前日晚,我還去做她的說服工作,希望她能夠摒棄前嫌,回到超聲科的工作崗位上,但遭到拒絕”……一系列的證據證明,“走廊醫生”被解聘完全是活該。事情果真如此嗎峙虜皇欽餉醇虻ィ�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走廊醫生”落到今天被解聘的下場,是有前後因果關係的。如果她不舉報醫院存在醫療腐敗和過度醫療等問題和醫院鬧翻,她會曠工嗎?如果她不曠工,她會被解聘嗎?諸如此類的很多問題,絕不是一個“被解聘”就能回答的!
  88名職工舉手通過解聘“走廊醫生”,這看似合法和公平的舉措背後,其實包含了很多權力因素和個人私利;“走廊醫生”之“我的手足同胞向我舉起了屠刀,逼迫得我只剩下生命”和希望“有朝一日能夠得到平冤昭雪,補發工資及恢復職務”,這看似個人情緒濃郁的話語中包含了幾多無奈和無助。而這一切,誰又能說得清清楚、弄得明明白白?
  此前,針對蘭越峰所反映的問題,綿陽市涪城區政府先後十次發佈調查報告,認定蘭越峰舉報問題在醫院中不存在。試問,果真不存在嗎?姑且不說有無醫療腐敗,單說過度醫療,現在的哪家醫院敢說自己沒有?《人民日報》早就報道,一則“中國人每年人均輸液8瓶”的新聞,揭開了過度醫療的冰山一角。這個報道很能說明問題,公眾就不相信綿陽市人民醫院在當今社會這個大染缸中能夠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再說,在蘭越峰反映問題期間,綿陽市人民醫院原院長涉嫌違紀被調查,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走廊醫生”被解聘,還有很多謎團沒有解開。要解開這些謎團,不能讓綿陽市人民醫院自說自話,不能讓綿陽市涪城區政府“占山為王”,必須有更高級別的醫療主管部門甚至司法部門介入,才能讓“走廊醫生”的來龍去脈大白於天下,經得起時間、實踐和歷史的檢驗。
  文/毛開雲  (原標題:“走廊醫生”被解聘,許多謎團未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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